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四比六促”活动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顺昌县岚下乡纪检监察室结合我乡实际,认真深入开展“四比六促”督查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小组下设2个督查组,对全乡10各村及乡直单位进行督查。 二是确立督查时间。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是明确督查内容。重点对全乡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四比六促”活动开展督查;同时,统筹兼顾,对乡党委、政府其他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各督查组在“四比六促”活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严督实导,又要树立良好作风形象。督查组组长是各督查组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当担、勇于负责,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对督查组成员的管理。乡纪委对各督查组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对履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督查组成员要把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大部署,围绕督查重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敢于硬碰,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 “四比六促”活动新要求和新特点,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点与面、上与下、明与暗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真督实查,扎实推动“四比六促”活动取得实效。( 裴娟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