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我镇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我镇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工作,我镇在全镇境内所有河流实施河长制,全面落实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县政府工作进度安排,我镇一方面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镇、村河长以及河道专管员人员名单,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行“河长制”。把“河长制”工作与万人保洁工程、污水处理、河道采砂等结合起来,并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形成合力综合治理。(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