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清除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6月16日,顺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野动站、双溪林业站等多个单位,在严格监督和规范操作下,对近年来执法过程中查获的一批罚没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进行集中无害化销毁处理。 此次销毁的物品均为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近年来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和案件查处中依法收缴的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要包含:非法猎捕的野猪肉、山麂(小麂)死体、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羽毛及死体等。这些野生动物制品来源明确,均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活动的涉案物品。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是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顺昌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责任重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深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守护顺昌的绿水青山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