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顺昌县检察院强化“少捕慎诉慎押”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学习强国 | 作者: | 时间:2022-09-13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表明“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这是司法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举措,也是司法履职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检察院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犯罪规律,依托“灵雨暖阳”未检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切实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在未检工作中落实落地,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下好“先行棋” 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应用尽用

“未检工作的原则之一是‘双向保护’,既要保护未成年的被害人,也要保护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这就要求未检干警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顺昌县检察院未检业务条线负责人魏欢表示。

为此,顺昌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认罪认罚和社会危害性情节,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转变办案理念。同时,充分认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深刻内涵,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克服办案惰性和怕麻烦思想,对符合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积极运用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测试、释法说理等措施,促使其真正认罪悔罪。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顺昌县检察院不捕率100%、不起诉率100%、附条件不起诉率57%,核心数据位居南平市第一方阵,第一季度不捕率、不诉率指标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下好“长远棋” 确保制度适用“规圆矩方”

“对不起!给大家造成了伤害,我真诚认罪悔罪,给大家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因一时冲动犯下过错,年轻人小刘痛定思痛决心悔改。

小刘是一起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审查案件事实、走访调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小刘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行事冲动易怒,缺乏正确的价值引导,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考虑其社会危害性不大,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终对小刘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应用尽用”并不意味着“随意适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充分保证在“办对案”上夯实适用基础。顺昌县检察院将依法适用“少捕慎诉慎押”为最基本原则,将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标志,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犯罪动机、原因、行为、后果、认罪认罚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犯罪程度,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精准量刑,同时注重把握好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尺度,对于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据了解,近年来顺昌县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均未发生公安机关复议、被害人提起自诉,及上级检察机关在备案审查时认为错误的情形。

下好“制胜棋” 精准帮教助力“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涉罪,使他们的未来人生蒙上阴影,其影响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代人。” 魏欢认为,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要尽己所能去给予帮助。

2021年7月,高三在读、年仅17岁的小华为出行游玩方便,盗窃摩托车一辆。同年9月,小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窃一辆摩托车。小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对此顺昌县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后决定对小华作相对不起诉。

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针对小华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向小华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小华家庭成为顺昌县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首位服务对象。指导中,检察官联合指导老师制定个性化方案,通过家庭心理辅导等活动,对小华及其父母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辅助修复家庭关系,重新唤起亲情,小华一家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今年高考结束,小华开心地告诉检察官他被一所专科学校录取。

“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不是排除刑罚等法律规定对少年犯的约束,只是在处罚上选择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相对较轻的处理。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符合未成年人有无限发展可能性的自然规律,也符合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顺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培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