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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把好生态修复项目库验收关口,推动修复项目落地见效,确保生态修复资金用到实处,近日,顺昌法院邀请生态修复监督人一同前往建西镇际会村,对已完工的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开展实地走访、现场验收工作。
施工前
施工后 麻溪流域际会村良种场段河岸由于常年汛期洪水冲刷,部分护岸被冲毁,岸边农田土壤水土流失,不仅威胁周边农田、村居安全,也对河道生态造成一定破坏。此项护岸水毁修复工程,针对水毁河段开展护岸加固、岸坡修整,兼顾防洪安全与河道生态,被列入顺昌县生态环境替代修复项目库。 验收现场,工作组沿河道边走边看,对照工程设计方案,仔细查看护岸墙体砌筑、坡面处理、排水设施、河岸生态恢复等建设情况。生态修复监督人立足自身监督职责,就护岸稳固程度、施工细节、后期管护等方面现场交流确认,逐项核验项目是否达到修复预期目标。 “生态修复效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顺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仁宝表示,引入生态修复监督人参与实地验收,旨在发挥专业第三方监督作用,不只是看工程是否完工,更要看修复实不实、效果够不够,防止修复流于形式,保障每一笔生态修复资金都真正转化为绿水青山的实际成效。 下一步,顺昌法院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协同联动,凝聚守护生态的合力,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替代修复项目库规范运行管理,为闽北生态保护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