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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由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非法狩猎案件,在案发地顺昌县洋墩乡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当地干部群众现场旁听,直观接受法治警示教育。 经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1只山麂,使用锄头挖洞灌水、笼子等方式猎捕8只竹鼠、1只乌梢蛇,用于出售或食用。
在庭审中,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被告人吴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进行了指控。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深刻反省,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将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及被告人悔罪态度,择期宣判。
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检察职能,依托此次巡回法庭+普法宣传,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胡宗榕 杨嘉俊 陈少凤 高以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