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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昌县关于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6-03-13 11:11:42  来源:顺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俊杰  

    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洁征兵纪律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廉洁征兵相关规定,顺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现就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兵托”

    “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有关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好方向”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或“黑中介”。其常见手段包括冒充接兵干部、谎称在部队有关系、打着兵役机关领导幌子敛财等,相关“关系”“门路”均为骗局。

    二、“兵托”的危害

    1.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应征青年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

    2.破坏征兵工作秩序,干扰体检、政考、评估、定兵等正常流程,影响兵员征集质量。

    3.损害党和军队形象,滋生不正之风,动摇国防动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4.引发连锁违法风险,易衍生团伙诈骗、敲诈勒索等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的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依法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3.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负面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规违法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如何防范“兵托”

    1.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不要相信任何走简易程序,甚至由部队直接带走的谎言,切记任何以“打点关系”等名义索要钱财的行为都是诈骗。

    2.熟悉征兵政策流程,入伍信息请以县征兵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入伍青年手续通过县征兵办公室正规渠道办理。

    3.拒绝“托关系、走后门”,征兵工作流程公开透明,体检政考、审批定兵等环节均按程序开展,不存在“内部指标”“特殊渠道”。

    4.谨慎核实身份信息,对自称“征兵干部”“部队领导”“有关系”并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切勿轻易相信,第一时间向县征兵办公室举报。

    5.县征兵办公室全面做好政策宣讲,按规定落实各环节遴选结果当日告知制度,第一时间告知青年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评估结果,运用信息手段及时公布定兵情况,以“信息化”消除“信息差”,不给“兵托”制造招摇撞骗的条件。防范、打击“兵托”需要人人参与,应征青年及家长须不信不传不找“兵托”、征兵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兵托”、军地联合严厉打击“兵托”,切实营造顺昌县良好征兵工作环境。

    五、监督举报渠道

    为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现将顺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防范“兵托”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监督、咨询电话:0599-7853860

    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及时核查所有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顺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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