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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有居民在竹苑宾馆附近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落在地面无法飞行,随即报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其送往林业部门。经辨认,该动物为斑头鸺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初步检查显示,这只斑头鸺鹠身体状况良好,无明显外伤。经工作人员照料,确认其生命体征正常后,已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斑头鸺鹠是鸮形目鸱鸮科的一种小型猫头鹰,也称横纹小鸺、猫王鸟,主要特征是全身布满棕白色细横斑,一双黄色的眼睛十分醒目。其昼行性较为明显,主要以昆虫、小型鸟类和鼠类为食,对维持森林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斑头鸺鹠的成功救助,是我县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机制有效运转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顺昌县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为各类野生动植物种群的稳步恢复创造了良好条件。下一步,我县将以林长制为抓手,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大巡护监测与宣传普法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格局,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 保护野生动物,离不开你我共同参与。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若在野外发现受伤、受困或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联系当地派出所、林业站,携手为野生动物保护贡献力量。(黄琛 肖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