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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7时24分,顺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水泥厂立交桥上有一辆小车发生自燃,火势危急。大队立即出动2车12人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抵达后,发现车辆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经现场侦察,起火车辆为行驶中自燃,车内无人员被困。指挥员迅速部署任务:一组负责设置道路警戒,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另一组灭火人员从上风方向,利用泡沫枪对车辆引擎盖、驾驶室等关键部位进行喷射泡沫灭火。
经过约4分钟的扑救,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并最终熄灭。随后,消防救援人员使用撬棍、火钩等工具打开车门和引擎盖,进行冷却降温,并在现场等待直至温度降低,确认无复燃风险后方才撤离。
顺昌消防温馨提醒:车辆行驶中若发生自燃,应立即靠边停车。若火势较小,可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毯等进行扑救,并做好现场警示。若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应在设置警示后迅速远离车辆,并及时拨打119报警求助。(杨嘉俊 钱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