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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拾遗——岚下分县衙门轶事(四) (谢金盛)
(接上文) (五)师爷做贼百姓赔银 民国年间,世风日下,官员腐败,政府失治。一日,桥东村保甲长接到分县衙门吏卒通知,要求派一名挑夫,次日为衙门挑货物前往建宁府。保甲长遂通知某甲村民谢金铝之妻,嘱其丈夫收工后,当晚至衙门办理接差手续。谢金铝收工回家,闻妻子传话,匆忙晚饭后即入衙门,由师爷带至办公厅。 师爷当面指两桶纹银对谢金铝言道:“此有两桶纹银,共四十锭六百两,清点验明无误,当面贴上封条。汝明早来衙,将银挑往建宁府瓯宁县衙门交差。”又交予他一份分县衙门公函,命其随身携带,面交县府官员,返回时须取回复公函,以备交差。 次日凌晨,三更刚过,谢金铝早早食毕炒饭,勒紧腰带,绑好草鞋,带上扁担绳索,赶至分县衙门挑银上路。一路辛苦自不必说,抵达建宁府时,幸守城军士尚未关城门,未致误事。真是桩苦差,早晚“两头黑”,谢金铝亦不敢随意投店吃饭,直奔瓯宁县衙门交差。 县衙师爷验看分县公函,启封验收,竟发现少了四锭,合计六十两。谢金铝吓得面如土色,有口难辩。瓯宁县衙当场将其扣留,并通知岚下分县衙门。师爷接报后,硬指挑夫途中监守自盗。县府态度明确:赔银放人。随即将谢金铝打入大牢。谢在狱中大喊冤枉,哭至血泪模糊。 谢金铝之妻身材矮小,身高不满四尺,年过四十,未老先衰。家中两子,长子二十左右,为人老实憨厚,性格类父,尚未娶亲;次子未成年,患先天脑瘫,疯癫残疾。一家生活本已困苦。全村皆知谢金铝绝无盗银之胆,实属冤枉。村民纷纷为其不平,请保甲长撰写取保文书,家家户户签名画押。然取保文书投至分县衙门,竟成废纸一张,全无效果。托人至瓯宁县衙通融,县衙仍坚持原议:“赔银放人”。 事拖半年,谢家失去顶梁柱,谢妻与二子家中断粮,母子三人沦为乞丐。村人见之,无不心生怜悯。后村民自发义捐,于村头村尾、墟场路口说明缘由,悬挂义箱,动员乡邻筹款乐助。终由桥西、桥东每家每户,你出一串、我捐一钱,有出铜板、铜钱,亦有捐碎银者,勉凑六十两纹银。托人将零钱至商店兑成银锭,交至瓯宁县衙门。县衙收银后,方将谢金铝释放出狱。 谢金铝虽返家中,然不堪肉体与精神双重折磨,未及半年便含恨而终。 其死后十数年,时至解放前夕,衙门内渐有风声传出,皆言当年实为师爷深夜私启封条,窃取银两。遂引出这一出“师爷做贼,百姓赔银”的人间闹剧。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