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集中开展餐饮行业“阳光价格”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菜品、餐具、餐盒、酒水饮料等明码标价情况,要求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做到标示醒目、价目齐全、明码实价。针对时令鲜货,需如实标示当天售价,禁用“时价”等模糊字眼,严禁捆绑服务、欺客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执法人员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强调价格自律的重要性,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自觉遵守价格政策。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2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户327人次,发放提醒告诫函256份,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热线,对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快速响应、严肃处理。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阳光价格”行动成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杨嘉俊 何雯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