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里货架上的食品过期了,被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查获,本以为要罚几千块钱,没想到他们不但没有处罚,还细心指导我整改,我一定吸取教训,及时理货,保证销售的食品不再出现过期的情况”。近日,顺昌县郑坊镇一个体经营店店主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免于处罚很是感激。 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明确12种首次违法、危害轻微的行为免予处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发布《顺昌县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裁量清单(第一批)》,涵盖了食品标签瑕疵、证照信息更新滞后、小额过期食品销售等常见问题,政策聚焦“首次违法、危害轻微、及时纠正、非禁止领域”四大要件,体现了“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政策实施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在食品销售初次轻微违法的4家经营户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同时,依据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切实保障“免罚不免责”。据抽查,4家免于处罚的经营户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充分体现了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但容错不等于免责,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首违不罚’,对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坚决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执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服务型柔性执法新模式,以市场监管的“力度”“尺度”与“温度”,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执法质效更高、企业获得感更强,全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池泓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