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祭扫管控时段 4月1日至4月6日,每日07:00-16:00。 二、临时交通管制规定 (一)通行规定 1.县上甲殡仪馆316国道入口、528国道入口至上甲公墓路段除殡仪车、殡仪馆内工具车以及出殡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2.双龙陵园316国道入口至双龙陵园路段禁止停车。 (二)停车管理规定 1.上甲公墓祭扫自驾车临时停靠点: 528国道道路两侧(上甲殡仪馆528线入口附近路段)单排停放,且不占用主干线。 2.双龙陵园祭扫自驾车临时停靠点: 316国道道路两侧(双龙陵园316线入口附近路段)单排停放,且不占用主干线。 具体行车路线以交警现场指挥为准,请广大祭扫群众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影响道路通畅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拖移处理。 三、禁止占道经营和堆放杂物 4月1日至4月6日,城管、交警部门将对上甲公墓、双龙陵园周边路段进行严控,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放杂物,防止堵塞交通。 四、严格用火管控 为防止因祭祀用火而产生的火灾事故,严禁在林区墓地烧纸焚香,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小区、草坪等场所进行燃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公墓区祭扫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在墓区指定区域内点烛、烧纸、燃放鞭炮,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五、倡导错峰出行 预计4月4日、5日、6日为祭扫高峰期,建议广大祭扫群众主动避开祭扫高峰时段,避免人群聚集。倡导老年人、未成年人不参加祭扫活动。 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集体共祭、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各乡镇(街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清明节祭扫活动管控,严禁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扫。 顺昌县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