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顺昌因有着丰富的大圣文化历史遗存和传承有序的非物质文化民间活动,而被海内外大圣信众奉为“大圣祖地”。2011年12月,顺昌“齐天大圣信俗”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列为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宝山是一座以“大圣文化”为内涵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于顺昌县境内西北部的大干、元坑两镇交界处,被称为“大圣祖山”。景区内有石宝峰、龙脊、 圣祖峰、八戒思归等 107处自然景点,以及宝山寺大殿、南天门、双圣享堂、干仙寮等39处人文景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山寺大殿,是国内仅见有明确纪年的元代全仿木石构建筑,鼎建于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 年),其附属“双圣享堂”被海内外大圣信众尊为大圣祖庙。2010年,顺昌县人民政府投资700万元在宝山脚下上湖村建设高老庄,是张纪中版《西游记》拍摄的取景地。顺昌大圣文化吸引了众多文人墨客抒发情怀,采编了许多传说故事,撰写诗歌诗词,让顺昌大圣文化渊源流传。 现将《福建·顺昌大圣文化知识读本》予以连载,以飨读者。 顺昌大圣文化概述 顺昌因有着丰富的大圣文化历史遗存和传承有序的非物质文化民间活动,而被海内外大圣信众奉为“大圣祖地”。境内发现并登记有“齐天大圣”和“通天大圣”祭冢、神坛、宫庙府殿及相关历史遗存多达120处,其中,仅“通天大圣”祭坛及祭坛遗址就多达78处。到目前为止,还有更多的大圣文化相关历史遗迹被不断发现。 大圣文化发展至今,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闽人智慧代表性内容,是福建“山尊大圣、海祭妈祖”信俗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山海敢于拼搏的精神体现。2011年12月,顺昌“齐天大圣信俗”被福建省政府公布列为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起源 大圣文化缘起于古闽越及早期汉民族的自然崇拜,是中华神猴文化流传至今的重要见证。 在距今4000年前福建地区就有人类居住,并创造出了灿烂的独具特色的福建原始文化。闽越,是先秦——西汉前期生活在福建地区一个部落的名称,于公元前334年建立闽越国。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派兵入闽,灭亡了闽越国,将闽越族的官僚、贵族、军队及部分百姓强制迁徙到江淮。但是,闽越族的传统宗教信仰并没有因闽越国的灭亡而消亡,一部分闽越人躲进了深山老林,逃避汉军的追捕,在很长的时期内仍保留着原有的宗教信仰。到了西汉后期,中央政府在福建设置冶县以为管理,闽越族的某些宗教信仰被后来迁徙入闽的汉民族所承袭,诸如对蛇、蛙、龟、猴等自然崇拜至今仍残存于福建民间。 据《南平地区志》“民间信仰”记载:“闽北民间信仰源远流长,有闽越先民动植物崇拜的残余形式,有中原汉民族早期南下带来的中原神祇信仰,各种文化交流整合,逐渐形成‘好巫尚鬼’的传统”。闽越时期福建地区信仰文化重要特征是“信鬼神、重淫祀”、有“好巫尚鬼”的传统,直到秦汉时期仍盛行着原始宗教和巫术。原始宗教,即以灵魂不死,万物有灵、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为主要内容的宗教信仰。巫术,则是以断发纹身、歌舞媚神娱神为重要表现形式。 三国以后,汉民族大批迁徙入闽,不但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也带来了汉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括宗教信仰。一方面,汉民族固有的,对山川水火、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以及天地等自然崇拜,随着移民传入福建,并建立各种坛庙以祭祀而得到发展。另一方面,汉民族对动物、植物的崇拜也随之传入福建,与闽越自然崇拜融合和继承发展。在闽越自然崇拜部分中,除了主要对蛇的崇拜外,对山猴的崇拜也是不可忽视的。据《宋元地方志·三山志》记载“福建山多林密,乃猿猱之墟”,福建东南濒海,中部为丘陵地带,西北部则群山纵横,人烟稀少。顺昌自古林密猴多,猴群成患,在古代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恶劣,生产和医疗条件都还很低下的时候,百姓对猴群活动十分恐惧,想通过讨好方式而免遭灾难,进而逐步演变成了为其建坛上供祈保护佑。在顺昌宝山顶的圣祖祭台,就是百姓原始动物崇拜的人文与自然结合的最佳实物佐证。 《南平地区志》关于汉民族大规模入闽的记录有三次:第一次大规模南迁入闽是在两晋时代,五胡乱华,汉民族为躲避中原战乱经浦城到达闽北。第二次是在唐末五代,中原汉民族多次避乱入闽,以唐末时来闽人数为最多。第三次是在宋代,因北方战乱汉民族第三次大规模南移。因此,顺昌的原始崇猴习俗逐渐与中原多元文化相结合,实现了由原始动物崇拜到猴神的转换,并最终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通天大圣”信俗。“通天”意思是,能够将百姓的现实需求上告天知,是一种最有效地直白表达。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