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顺昌县岚下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岚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顺昌县国有林场、黄墩村经济联合社5方代表共同签署了“企业版·森林生态银行”竹林合作协议。此次签约是森林生态银行又一创新性实践,实现运营模式3.0版提质升级。 根据协议,县农信社现场向黄墩村经联社授信3000万元,派驻金融助理至企业和村经联社,为他们提供支付结算、授信融资、金融知识普及等服务,进一步破解融资难题,提供金融活水。 岚下乡立足笋竹资源优势和企业生产发展需求,打造的“企业版·森林生态银行”具体做法是:村经联社将村民手上闲置的竹林集中流转,转包给企业经营;政府参与监督与管理,调解矛盾纠纷;国有林场由“管理员”变成“服务员”,提供技术支持,嫁接林地项目。为了使村民得利、村财增收,国有林场和企业还分别拿出林地项目和竹山经营利润的10%,补贴给村集体,用于发展公益事业。 “黄墩村抛荒的毛竹山偏多,劳动力都出去了。我们把毛竹山收回,通过与岚翠公司合作,让村民在家就有固定的收入,村里也有一些村财补助。这种模式,是我多年的梦想,今天终于实现了。”岚下乡黄墩村书记、主任连旺富激动地说道。 “通过该协议,实现林场出力、企业盈利、集体获利、农户增收、合作共赢。”岚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野介绍道。 岚下乡境内笋竹资源尤为丰富,竹林面积约占全县的五分之一,年产鲜笋2.8万吨。但近年来,年轻人多外出务工,劳动力不足,大好的竹林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而笋竹加工企业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需要大面积流转竹林作为原料基地。为此,岚下乡在县国有林场的精心指导下,“企业版·森林生态银行”应运而生。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顺昌县不断深化“森林生态银行”林业合作经营模式,以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原有基础上,探索“国有林场+村集体+民营企业+农信社+乡镇”五方联营,破解竹林经营收益低、管护难问题,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纵深领域,真正实现有利于村民、村集体、民营企业、农信社、国有林场、政府和社会的多方共赢,让村民增收致富、村集体增财,进一步促进了乡村振兴。(徐华山 陈怀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