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嘉兴,副主任柯秀红、谢建文、黄为雄、叶宗能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军、黄光莲、范超,县法院院长甘代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培昌,县监察委员会及有关科局相关负责人、部分乡镇(街道)的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李军所作的《关于<顺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讲解说明。 与会人员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规划》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综合考虑了我县人口总量和结构分布、经济布局和发展特点、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等因素,符合我县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意义,会后继续研究政策、吸纳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顺昌“大圣祖地 零碳顺昌”目标定位,立足顺昌发展实际,进一步以前瞻性思维,统筹谋划我县发展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切实形成高质量编制成果,及时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会议强调,《规划》实施阶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及时纠正、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连续性、稳定性。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规划》有关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依法履职尽责,以严谨务实细致的作风监督《规划》实施,推动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园林县城建设。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顺昌县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顺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修正草案)》,以及县人民法院相关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等人事任免事项。(祖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