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春节期间文物安全责任落实,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1月20日至23日,县文旅局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连日来,检查组查看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山寺大殿、省文物保护单位陈氏民居、县文物保护单位大历叶氏宗祠、徐氏宗祠、建西屯山兴隆桥、青云殿、双溪临水宫、大干上湖廊桥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针对节日期间的燃香祭拜、燃放鞭炮、电路老化等隐患问题,在查看消防设备保养情况、明火使用情况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15条,并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产权人、管理人、责任人切实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文物建筑内使用明火,并在室外辟出专门区域燃放鞭炮,以保障人员和文物安全。 同时,县文旅局在春节期间还启动文物安全监控平台,对全县46处县级及以上木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视频巡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文物保护现状,第一时间压实文物安全责任,第一时间处置文物保护安全隐患。并要求属地乡镇相关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和加强文物安全的检查和巡查,确保平安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