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九月份指导检查的通知》(南安委办〔2022〕87号)文件要求,南平市第一指导检查组于9月19日至20日对顺昌县落实工贸、消防、教育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单位场所6个,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5项,现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 一、福建省鸿佳工艺品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停用的污水池。 二、顺昌县元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1、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无粉尘清扫记录。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除尘器本体。 三、福建省南平市豆博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池有限空间作业未审批。 四、福建辰星荟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池未粘贴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