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运期间客运市场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客运环境,近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私家车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等道路客运违法行为。 1月19日,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在教育大厦有车辆违规载客,执法人员立即出发,抵达目的地时,闽D****车辆车主正在揽客。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车为网约车,经营地点是厦门,该车车主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哲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予以承认。执法人员当场对闽D****车辆进行扣押,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合法合规从事客运经营,同时,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哲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春运期间,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保障群众过一个安全、安心、安稳的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