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贯彻落实南平中院“2345”工作思路,提速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日前,顺昌法院创新思路,按照“善执惠商”原则,依法向某化工企业发出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其将被冻结的碳排放配额挂网至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这是全省首例对被执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案件,也是顺昌法院秉持善意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有效的债务清理方式,即通过探索“碳执行”,帮助企业及时变现资产,让营商环境“暖”起来,为助力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益的司法保障。 2021年9月,顺昌法院在执行某化工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经被执行人申报及法院调查,查明该企业因原先技改及节能减排,尚有剩余的碳排放配额未使用。另查明,该企业系因企业联保产生债务,但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问题,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抵押财产,势必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顺昌法院开辟思路,认为可以通过处置被执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权,破解企业变现难题。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企业,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耐心讲明执行政策以及碳排放配额的可执行性。 经多方努力,最终被执行人转变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将其名下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10000单元(即1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挂网交易。10月20日,顺昌法院依法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据了解,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其中,1吨二氧化碳当量在碳配额市场中目前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7元,且每日随市场需求有所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