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264.3万元,我市获得9550万元补助资金。 据介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经济薄弱村,支持建制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完成政策性任务,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等四个方面。我市获得的补助资金包括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改革试验区1304万元,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3500万元,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1450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1086万元,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450万元,支持整村推进1300万元,以及支持灾后恢复重建460万元。 (卢国华 张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