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顺昌县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提起公诉案件382件,法院已判决380件,所有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判决后,2020年仅1名被告人上诉,上诉率为0.18%,2021年来上诉率为零,认罪认罚服判率为100%。 上诉率显著降低、服判息诉效果显著的背后有何秘诀? 据了解,2020年以来,顺昌县检察院切实承担起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并从“三端”发力,坚持把案件质量、量刑建议、释法说理、制度保障等方面做细做实,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前端发力,提前介入夯实基础 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做好定罪证据收集的同时,加强对量刑证据的收集,以便在审查逮捕阶段以掌握的事实、证据和同类典型案例用心用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顺昌县人民检察院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的秘诀之一。 “通过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政策感化、在监管场所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多维方式宣传,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把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在前端,不仅对嫌疑人是最优选择,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中端蓄力,全面审查规范适用 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承前启后的“中间程序”,直接决定了案件能否顺利起诉。 聚焦该环节,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把牢“证据关”,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证据,严把罪与非罪的界限,决不降低证明标准,对检察机关能够自行收集补强证据的,尽量做到自行补充侦查,确有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确保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足、定性准。做精做细“量刑关”,主动学习和掌握量刑规则,定期邀请资深法官讲解量刑技巧,并与顺昌县法院就各罪名量刑起点、增减刑情节等细化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统一司法尺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主动征询被害方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做到充分沟通、登记在册,争取多方满意。 后端助力,释法说理力促服法 为把认罪认罚“后延”审判阶段,同时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与法院沟通,一方面对于心存侥幸不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充分利用庭前会议适度开示证据,再次强调在审判环节认罪认罚仍可获得从宽处理,力促被告人认罪,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可能上诉情况,主动研判不服判原因,引用正反面案例等进行说理教育,释明认罪认罚后上诉的法律后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上诉和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