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结合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近期,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严厉打击机动车“炸街”扰民违法行为。 8月14日,民警通过事先掌握的线索,并通过对监控录像分析,锁定了一辆涉案车辆。经过近4小时的设卡排查,当日下午 16 时许,在我县城南东路路段查获一涉案摩托车辆。8月17日凌晨,交警获知有一辆改装改型的小汽车在城区飙车,噪音极大,影响居民休息。民警立即开展排查布控,结合视频巡查,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城南东路路段查获该违法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分别对驾驶人杨某、郑某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现场,民警对违法驾驶人杨某、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拆除违法加装的排气管。杨某、郑某对其行为表示后悔,认识到改装后的机动车噪音大,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干扰,表示今后会杜绝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同时也会规劝身边的亲友不要去驾驶这种噪音很大的机动车辆。 长期以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去年以来共查处机动车“炸街”扰民违法行为6起,行政拘留1人。 县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得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尤其是不得更换噪音大的排气管。机动车深夜飙车,产生的噪音不仅扰民,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县公安交警大队将持续严厉打击机动车辆“炸街”扰民违法行为,市民朋友如有发现车辆“炸街”行为,可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