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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 追尾前车
2021-08-02 09:23:3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7月30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石陂中队执勤民警接报警称,京台高速发生一起两辆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发现被撞车辆为高速养护作业车,车头被碰撞变形,追尾车是一辆满载新车的商品运输车,驾驶室严重变形,其运载的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所幸现场无人员受伤。民警通过调取了商品运输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该车在事故发生前1分钟内,驾驶员柳某多次打哈欠,显得十分疲惫,并且多次低头玩手机。事发时,高速养护作业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正常作业,而商品运输车在行驶过程中慢慢偏向应急车道,最终追尾。

据悉,商品运输车驾驶员柳某凌晨三时从杭州出发,开往汕头,期间没安排休息时间,才导致此次追尾事故的发生。为此,柳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驾车出行前,要保证足够的睡眠休息时间,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开午后、夜间行车;切勿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如果驾驶期间感到疲劳、打瞌睡,应立即将车辆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停车休息。 (卢国华 谭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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