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县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完成元坑镇赖源村河道修复验收工作。 该条小流域在治理之前,一到雨季便洪水泛滥,时常冲毁岸边的农田,河道两边的田地几乎无法耕种,村民苦不堪言。 通过合理引流、河道疏浚和护堤整治,该小流域现已河水清澈、水流顺畅,两岸的农田也恢复了耕种。 2015年,县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设立“生态修复资金制度”,充分延伸生态司法职能,以司法之力持续打造“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生态修复体系。 2020年至今,县法院按照顺昌县“生态修复资金制度”的规定,将拨付修复资金累计近20万元,对在2019“7.7”顺昌洪灾中受损严重的几条小流域进行修复、治理。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县法院巧引生态修复资金“活水”,通过小流域生态平衡的治理,有效降低小流域内自然灾害的威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生态”,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顺昌搭上“绿色发展快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