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妇女儿童教育保障水平有新发展。我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在巩固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创造了有利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011年以来,在城区新建(扩建)公办园5所,在乡镇新建中心园10所、村级园1所。2020年,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率达96.3%,在市、县级示范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率达64.52%,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率达68.67%,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8.86%,高于目标值2.86个百分点,在园幼儿中女童占44.88%。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在校女生比例分别占48.7%及51.08%,所占比例均趋于正常;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11%,超过目标值,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4.2%,十年来处于不断提升状态,其中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4.14%,高于目标值8.2个百分点。至2020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993人,10年来规模逐渐扩大。我县经常性举办各种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年。 三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有新进步。为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女干部比例稳步上升,广大妇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 县委、县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县、乡镇政府领导班子100%配备女干部;至2020年12月,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比例25%,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及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比分别为41.67%、8.33%,较2010年均有所提升。县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的22.7%提高到2020年的30.6%,人大常委委员中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的19%提高到2020年的21.7%。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占到25%,常委中女性比例占33.3%。全县共有村委会130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20个,村委会成员406人,女性成员138人,占比33.99%;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99人,女性成员68人,占比68.7%,均超过纲要目标。 四是妇女创业就业和妇儿社会保障有新进展。各级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妇女就业工作,大力增加妇女劳动就业机会,提高女职工社会保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制度,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孤儿、贫困和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满足流动、留守儿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我县通过创业妇女小额贷款、巾帼扶贫贷款、税费减免、技能培训等方式,使妇女就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落实男女平等就业原则,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强化政策兜底,保障贫困妇女基本生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县设立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0-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2020年11月,顺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我县残疾儿童康复硬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