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顺昌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更大贡献。 推进法治顺昌建设 强化法治顺昌规划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法治建设纲要、规划和省委、市委有关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研究贯彻落实我县推进法治顺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我县司法行政规划工作。 强化法治顺昌建设 发挥绩效考评和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构建我县法治政府成效检查考评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加强法治工作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考核内容,落实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紧抓实法治建设任务。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抓实法治审查 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重大决策跟踪评价、舆论引导、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和有效期审查制度。 抓实执法监督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2021年2月,县司法局落实执法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经验做法在《学习强国》《新福建》《福建法治报》《福建司法》等媒体刊登。 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深化普法宣传 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打造“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逐步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充分发挥宪法公园等已建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深化法律服务 推进全国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构建具有顺昌特色的“三纵三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善司法救助和司法赔偿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为无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 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持续抓牢特殊人群管控 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加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备,打造“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智慧矫正中心,做好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机制,配齐配强安置帮教协理员,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加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管控。 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目前,我县已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15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2个个人调解室、2个县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全面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向各行业延伸,推进劳资、征地拆迁、林地、婚姻家庭等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快速化解。(危丽华 王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