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1号 为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把疫情输入关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入(返)顺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均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根据起始地区不同实行分类管理。 1.境外入(返)顺人员,一律在入境口岸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持有2次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健康码后,方可抵顺,并继续居家医学观察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地区入(返)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继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 3.中风险地区入(返)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4.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顺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若无,则落地第一时间到所在地(社区、村居)报到,由所在地(社区、村居)引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5.其他省外低风险区入(返)顺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则落地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到顺昌县医院核酸检测点(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16号,电话:0599-7830179)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等待结果;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 6.省外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入(返)顺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14天。 二、广大市民要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单位(企业)一律不得举办集体团拜会和大型慰问、体育赛事、文艺巡演、庙会集市、联欢、聚餐、年会、节日祈福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所有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四、禁办宴会,缓办喜事,简办白事。白事参加总人员不超过50人,每桌控制在10人以下,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不邀请入顺未满14天(或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人员、有呼吸道不适症状等风险人员参与。 五、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需、不出行”,在顺昌工作的外地人员尽量留在顺昌过年,尽量不出行旅游,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单位(企业)采取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外地员工留顺过节,并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顺过节,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出省。 六、工商联、商会等要积极劝导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尽量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行活动,引导和鼓励就地过节。 七、学校要严格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调整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倡导县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省内,倡导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原则上假期不回家。加强学校师生行程管理,做好节假日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 八、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宗教场所、车站、影院、KTV、酒吧、养老院、殡仪馆、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不正常、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九、火车站、汽车站一律实行实名制购票。公共交通工具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客座率控制、对号入座等措施。乘坐电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同一时段顾客就餐人数,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引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餐桌和座位之间要加大间隔,减少人员拥挤、接触、聚集。 十一、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网吧、游艺娱乐健身场馆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遵守75%的容量政策。 十二、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所有药店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须实名登记,并上传信息。严禁药店、个人在网络上销售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 十三、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十四、所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报备,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十五、对有意隐瞒、不如实报告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不配合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 十六、发现境外旅居史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落实相应排查管控措施的,以及公共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的,经查证属实,对提供举报线索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 十七、违反上述通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时刻不能放松。全县人民要立即行动起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巩固好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顺昌县总医院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咨询电话: 核酸检测:0599-7826660 发热门诊:0599-7829376 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99-7835952 未落实相应排查管控措施人员线索举报电话:110 顺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