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邵武市交通执法大队、公安交警大队、高速交警大队在联合执法中,发现陆某和郭某驾驶的两辆七座普通小型客车没有营运权,却从南平市高铁站载客前往邵武,涉嫌非法营运。目前,两部涉事车辆已移至交通执法大队接受处罚。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受利益驱使,非法营运车辆经常伴随超员、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既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交通出行环境,还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非法营运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严厉打击的对象。 据了解,今年4月至12月底,邵武市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查处非法营运客车123辆,在严管高压态势下,打击“黑车”取得良好的效果。(王少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