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在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中发现遗漏应当被起诉的被告人。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涉案的武夷山市华X大酒店列为本案被告,追加起诉,得到了武夷山市法院的采纳,两名被告人林某某、周某某及林某某名下的武夷山市华X大酒店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因未偿还他人借款,害怕其经营的武夷山市华X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固定资产被法院查封拍卖,便指使被告人周某某对自己的华X大酒店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以达到酒店被拍卖执行后能获得大量资金的目的。2017年7月,林某某两人开始着手具体诉讼事宜,周某某提供近两年内与林某某的借款资金银行流水记录,9笔共计1505万元,两人当场补签了借条、签署了诉讼文书等。2017年8月11日,周某某向武夷山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林某某归还上述借款,三天后,周某某对华X大酒店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在法院审理和调解、执行过程中,林某某和周某某隐瞒上述借款已经归还的事实,致使武夷山市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对该案开庭审理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林某某二人的行为干扰了正常司法活动,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构成虚假诉讼罪。 法院最终采纳了武夷山市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对两人作出判决,并对林某某及其名下的华X大酒店判处罚金共18万元,对周某某判处罚金5万元。(徐园园 王焕娟 吴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