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近年来,我省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压力日益加大,特别是在陆源污染物排放、非法侵占海域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 盛夏的长乐漳港,海岸线风光旖旎,吸引各地游客前来品尝海鲜、旅游观光,海边餐饮酒楼生意红火。 几年前,这里的一些酒楼将餐饮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污染了海洋环境,破坏了海洋生态。2019年4月长乐检方向区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及时整治。长乐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整改工作存在多部门协调难、资金缺口大等问题,需与有关单位共同磋商并协作配合。 2019年4月29日,长乐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圆桌会议,邀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漳港街道等部门以及漳港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经过半年集中整治,9家餐饮酒楼完成管道整改,4家依法停业,涉案海域餐饮污水全面对接污水管网,实现污水“零入海”,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东山珊瑚自然保护区,位于东山岛东南部近海,总面积3680公顷,区内有着珊瑚虫纲3目15科39种。该保护区被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列入南中国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示范区。 15日一大早,东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与县自然资源局省级东山珊瑚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驾乘执法船,再次开展省级珊瑚保护区联合执法。 “经过我们多次整治,这里已经迁移了近2000格养殖渔排,恢复了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东山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田瑞硕说。 为避免破坏保护区的现象出现反弹,东山县检察院牵头县公安局、县海洋与渔业局、东山海警站、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部门,建立日常联合巡查、联合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2015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收集海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4条,立案92件,办理诉前程序90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共督促清理被污染海域面积16063亩,督促清理海洋垃圾14577立方,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430吨;取缔非法海上采砂点52处,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海洋环境损害赔偿金3443.9万元,增殖放流各类鱼虾苗4.16亿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