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近日,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在对外宣传中违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等表述,扩大或虚假宣传保健品、化妆品功能作用,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依法查处。 县卫生监督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的人员开展有关眼科的医疗服务行为。督促辖区内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规范开展工作,严禁虚假、夸大宣传,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顺昌县卫生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