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南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5人到顺昌县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龙山红军烈士墓、洋口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东方军广场、东方军政治部旧址、苏维埃政府旧址、彭德怀办公旧址、人民戏院)等红色遗址,实地调研走访,详细了解顺昌县红色历史文化现状及遗址保护的情况。 下午,调研组在县文旅局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县领导、县文旅局、司法局、党史研究室、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局、博物馆、洋口镇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上,县文旅局就顺昌县红色历史文化遗存及保护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参会人员逐一对如何有效保护红色历史文化遗存的立法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据悉,顺昌县已登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4处。其中,红色文化遗存26处,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山红军墓、谟布乡农工会旧址、东方军政治部旧址、古佛庵战斗旧址、谢屯青云殿(东方军第4师师部旧址)、谟武文苑(谟武文苑革命历史展室)、东方军天后宫筹款站(洋口天后宫)等7处;可移动革命文物主要有3件,分别是:1934年川陕省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壹圆”银元、1952年黄庭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部颁革命军人证明书、1951年“顺昌县第四区榜山村减租与土改全面总结”手写本等。(陈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