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夷新闻网讯 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了解到,自本月起,公安机关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措施,这也是公安机关推出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之一。 此次公安机关推出的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事项。 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是指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重新拍照指的是在制作身份证过程中的拍照环节可以要求重拍照片,照片一旦导入到公安机关办证系统,就不能再重拍了。”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户籍民警林警官告诉记者,市民在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时,可以在显示屏上查看所拍摄的相片,若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拍,重拍次数为3次。同时,民警提醒,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时应当尽量穿深色衣服,长发者应将头发扎起来,露出额头、耳朵等,不能佩戴首饰,但爱美的女士可化淡妆。 (严岚 陈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