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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深挖彻查 拆“伞”破“网”
2018-11-27 15:04:4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林强  

日前,光泽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县公安局辅警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引发群众热议。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光泽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扫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案件会商、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并把扫黑除恶同反腐“拍蝇”及作风问题等工作相结合,紧盯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三督三查”活动,即督案件进度,查履职履责情况;督线索移送,查“保护伞”“关系网”情况;督案件处理,查办案质量情况,做到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不放过,案件质量不高不放过。

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光泽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联合政法机关印发了发动群众举报宣传单12000余份,通过入户宣传、公开接访、悬挂张贴等多种途径,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及其 “保护伞”问题线索,规劝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光泽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5件6人,办结3件4人,其中工作推进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1件2人,充当“保护伞“问题2件2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曝光2批4人。

“下阶段要进一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结合点,全面排查核查,主动深挖,严查严处,掀起新一轮‘拆伞破网’的凌厉攻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陈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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