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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18-10-25 15:23:27  来源:顺昌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林强  

10月19日,顺昌法院依法对叶某腾、程某杰、邱某辉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顺昌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2012年至2018年,在被告人叶某腾的纠集和指挥下,程某杰、邱某辉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具有暴力性和公开性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成员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多人多次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处罚。2018年2月,该团伙成员为泄愤报复,又纠集众人结伙斗殴。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杰为泄愤报复,与被告人叶某腾、邱某辉共同商议后,纠集范某辉、余某威等人殴打他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叶某腾、程某杰、邱某辉三人属恶势力团伙。


顺昌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叶某腾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邱某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程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范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余某威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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