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顺昌新闻网>闽北要闻>
跨省贩卖伪劣卷烟 非法经营获罪受罚
2018-08-27 10:11:0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就有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近日,松溪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被告人张某明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今年3月,在未办理并取得烟草部门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营准运证的情况下,张某明驾车载了“软中华”、“硬中华”、“玉溪”等牌子香烟275条,从漳州市云霄县运往浙江省浦江县销售。途经长深线闽浙省际卡口时,被松溪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执法人员查获。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被查获的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核价共计79700元。(连菲)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顺昌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顺昌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顺昌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顺昌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顺昌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顺昌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国际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