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名被告涉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实施诈骗,超过5500人受骗,诈骗金额近亿元……日前,有媒体报道近年来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的虚假招聘诈骗案件达60起,甚至有单起案件涉及受害者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6270万元。 除了虚假招聘信息骗人钱财,网络骗局套路层出,令人真假难辨:个别电商卖家以“返利”“送券”等幌子诱骗买家付款;“李鬼”网站以假乱真,假扮对象涉及高校网站、支付平台甚至政府网站;代刷业务明码标价干扰网络秩序,甚至成为不法分子的敛财工具。专家指出,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网络骗局背后的黑色产业链亟待重拳整治。 有力协作有效联动 平台审查严把关 “在家能上班,日赚400元。”今年4月,一名浙江网友小徐在某招聘信息平台被一条“待遇优厚”的网络兼职信息吸引。当小徐先后缴纳数千元入职押金和保证金后,工作人员却再无音讯。 “亲,你只用点这个链接并用支付宝支付,就可以获得20元优惠。”日前,平时酷爱网购的吴小姐,在淘宝平台看中了一条裙子。“卖家说可以赠送优惠券,只是需要在下单前通过支付宝账号转账支付。”一周过去,按照商家提示完成转账后的吴小姐却迟迟未收到商品,再次联系时却发现店铺下架、商家消失。 类似假商家、假招聘诈骗案例不在少数。不少网友表示,自己经历过虚假商家收钱不发货、招聘方突然消失等网络骗局。在猎网平台2017年接到的用户举报中,虚假兼职诈骗是举报数量最多的类型,所占比例达15.7%,虚假购物诈骗举报案例占14.3%。 “网络平台审查不严,是造成虚假商户盛行和虚假信息传播的重要原因。”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侦研究所讲师李小恺认为,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理应承担相应的审查准入职责;还应重点针对商家和信息发布者进入门槛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积极与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平台有效联动,不给敛财骗局可乘之机。 破解虚假信息骗局,多方协力是关键。日前,浙江温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与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平台协作,组织10个小组分赴19个省份开展集群抓捕,成功抓捕“假招聘”涉案人员53人,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北京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田丽认为,互联网平台应建立多层审查机制,加强辨别审核,切实履行平台审查准入职责,尤其要对虚假信息、虚假商家保持警惕,保证网络信息真实性。 “既要平台自觉,更要依法规范。”李小恺指出,相比于民事责任界定,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平台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仍待进一步明晰,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期性以及较差的可执行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整治措施的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