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7月起施行 为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定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按照黑土地分布情况和质量等级建立黑土地分类保护制度,将黑土地划分为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吉林省中部地区对耕地中的黑土地进行重点保护,东部地区对耕地、林地中的黑土地进行重点保护,西部地区对耕地、草地、湿地中的黑土地进行重点保护,沿江河流域对冲积形成的黑土地进行重点保护。 武汉:治霾再添新举措 扬尘污染新规7月起施行 武汉市环保局6月21日宣布,《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清扫、固体物料运输等多种形式产生的扬尘污染分别制定具体规定,从源头把控扬尘污染。 《办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活动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并对工程施工总体要求、建(构)筑物拆除防尘、运输防尘、道路保洁作业防尘、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以及下水道疏浚作业防尘、堆场及搅拌站防尘、裸露地防尘等7个方面,分门别类规定扬尘防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内蒙古: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2018年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5月31日公布,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共六章36条,其主要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二是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三是明确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四是明确规定了无障碍设施的管护和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五是明确规定了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六是完善了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