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稳定县域环境,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县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举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面排查摸底。执法大队全面排查梳理、分析,深挖隐藏在2014年以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 加强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会同公安、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硝酸铵、硝化棉和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管控;持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实现信息共享,通报问题隐患,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五双”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查验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加大在建矿山、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执法检查力度。三是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杰”,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公安、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 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违法产品,在我县的流通行为。 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危险化学、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列入“黑名 重”。将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并定期在媒体曝光。(王惠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