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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岗位简介
2018-02-26 16:58:14  来源:南平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林强  

一、岗位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2018年起,南平市计划用3年时间,组织选拔3000名基层党群工作者,安排到农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主要从事服务群众和基层党建工作。

二、选拔范围、名额及条件

1. 选拔范围主要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已在南平市基层工作服务的大学生。

2. 2018年全市计划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800名左右,顺昌县计划招录80名,其中:(1)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160名左右,顺昌县20名;(2)从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640名左右,顺昌县60名。

3. 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待遇保障

基层党群工作者在前2年聘用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当地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贴收入水平执行;同时比照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并发放一次性到岗安置费3000元。符合南平市人才政策、人才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四、服务年限

基层党群工作者分配到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原则上应工作5年。其中:前2年为聘用期(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单列管理;后3年,系在前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转入市、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五、政策支持

基层党群工作者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后,晋升行政职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在近3年内累计有2次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并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可按规定择优提名为乡镇班子成员候选人,也可调任到县(市、区)直机关班子任职。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党群工作者,在考录南平市公务员和参加南平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时,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推优、加分等政策。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2018年3月上旬,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发布选拔公告,开展选拔工作,有关要求以选拔公告为准,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进行注册报名。

联系方式: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599-88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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