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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在城中城在林中 人在绿中绿在眼中 顺昌顺利通过“省级森林县城”创建验收
2017-11-02 16:53:0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顺昌新闻网编辑  

10月26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验收专家组以高分通过顺昌县申报省级森林县城的验收评审,同意推荐为福建省森林城市。

顺昌县是南方重点林区,全县林地面积251万亩,林木蓄积量15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9.8%。去年以来,顺昌县以创建“省级森林县城”为目标,积极构建“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绿在眼中”的绿色生态格局,展示青山碧水、山水相依的新画面,推动打造海西绿色腹地及东南部产业转移承接地。

在创森过程中,顺昌县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林业和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实行绿化与基建“三同步”,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全县无非法侵占绿地和林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及发生严重的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森林城市建设管理档案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图件齐全。一年多来,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约2.6万亩;全县苗木花卉种植面积1.2万亩;重点生态区位森林修复种植乡土珍贵树种面积1806亩,完成22个乡村生态景观林(风水林)建设220亩,完成新建观静山东侧(旗山)城市片林300亩。

此外,顺昌多措并举,构筑起生态文化体系。目前,全县有45.6万亩生态公益林,拥有“中国杉木之乡”、“中国竹子之乡”等国家级品牌,也是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县、省级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试点县。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基本实现“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景观。当地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护措施,打击非法采挖、移栽等行为。同时,还不断完善森林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市森林建设的积极性,并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开展义务植树、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活动,去年,全社会参与绿化达15.35万人次。(陈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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