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年检催办公告 发布内容:2016 年及以上年度尚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务必于 2017年10 月 15 日前,按照年检通知要求到顺昌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年检事宜。对两年内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警告,责其改正;对三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将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一、未年检的社团名单: 1.顺昌县应用气象研究会、2.顺昌县林学会、3.顺昌县中学教学研究会、4.顺昌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5.顺昌县农学会、6.顺昌县会计学会、7.顺昌县足球协会、8.顺昌县医学会、9.顺昌县乒乓球协会、10.顺昌县福州知青联谊会、11.顺昌县鳗业协会、12.顺昌县柑桔行业协会、13.顺昌县羊业协会、14.顺昌县机动车维修协会、15.顺昌县老年健康长寿研究会、16.顺昌县收藏家协会、17.顺昌县北京商会、18.福建省顺昌县齐天大圣信俗文化交流协会、19.顺昌县谢氏宗亲联谊会、20.顺昌县茶业协会、21.顺昌县水南镇森林防火协会、22.顺昌县岚下乡森林防火协会、23.顺昌县洋口镇森林防火协会、24.顺昌县埔上镇森林防火协会、25.顺昌县大历镇森林防火协会、26.顺昌县元坑镇森林防火协会、27.顺昌县洋墩乡森林防火协会、28.顺昌县仁寿镇森林防火协会、29.顺昌县建西镇森林防火协会、30.顺昌县大干镇森林防火协会、31.顺昌县政协助学协会、32.顺昌县舞蹈家协会、33.顺昌县基督教协会、34.顺昌县轻排球协会、35.顺昌县珠算协会 二、未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顺昌县春光蛇伤防治与蛇类资源应用研究所、2.顺昌县达兴高新锥栗研究所、3.顺昌县同舟公益志愿者服务中心。 发布依据: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社会组织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发布单位:民政局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