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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两亿专项资金 四大亮点全省首创种下“梧桐树” 吸引“金凤凰” ——我市出台系列人才政策文件解读之一
2017-05-25 09:38:5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顺昌新闻网编辑  

 □卢国华 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结构不优,优秀人才流失——这是闽北人才的现状。

如何破解人才发展瓶颈,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推动人才“第一资源”向山区集聚,向基层下沉,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等6份文件,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安居工程、人才资助、岗位津贴、项目和平台支持等政策,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培养一批本土人才。

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每年统筹资金不少于2亿元并保持年增长10%以上;2017年计划招聘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乡镇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共500名,给予7万或1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相应住房保障;计划5年内评选100名“创业之星”,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一条条具体政策,体现了我市以更“实”的举措、更“活”的机制、更“优”的环境引进人才。这些政策当中有四大亮点为全省首创。

亮点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

为推动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我市将实行“双组长”制,即由市(县)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市(县)长担任组长,同时,市(县)党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县)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工业、人社、科技、金融、卫生、教育等工作的副市(县)长担任副组长。通过该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根据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力量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推进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流动等工作中发挥好主导作用。

亮点二:集成式支持100家重点企业引才

支持100家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

在重点产业上,只要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年销售额增长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型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人才层次,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按其实际支付的人才引进费用、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助、教育培训以及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经费的60%,分别给予年最高300—5000万元额度的集成式支持,同一企业可最高连续支持3年。每年重点支持20家企业,力争5年内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100名以上。

在科技创新性企业中,我市将实施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制,支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注重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型企业或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并按企业年度内实际支付首席科技官薪酬的60%给予50—200万元补助,同一企业最高可连续支持5年。每年支持20家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力争5年内支持100家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

同时,对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返还;研发成果在我市转化的,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60%的标准给予科研经费补助,同一人才(团队)、同一项目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亮点三:评选100名“创业之星”

我市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新出台的人才政策,我市将开展南平市“创业之星”评选,从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在我市注册登记,连续三年销售收入、上缴税收均在本地区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经济或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带动辐射作用,年平均利润增长10%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中,每年评审支持20名,5年评选100名“创业之星”,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500万元以内项目担保、200万元以内融资风险补偿、年1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

亮点四:引进储备一批机关企事业高素质人才

经过探索和实践,我市在高素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管理、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干部群众的新期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市也制定了相关政策。

党政领导干部(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类:借鉴引进生模式,面向国内外著名高校,选拔引进一批建筑、水利、交通、规划、经济、工商管理等紧缺急需专业硕士、博士。前2年,直接聘用为市管国有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人员,博士、硕士分别按副总、中层安排职务、发放薪酬,并分年度给予共计10万元、6万元补助奖励。2年后,调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别任副处级、正科级职务,也可根据本人意愿,担任国企职务,按国企人员管理。同时,享受人才住房奖励和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子女入(转)学、家属随迁安置等优惠政策。

其他事业单位类:计划面向国内普通高校,招聘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优秀毕业生200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分别给予大专7万元和本科10万元的安家补助。硕士、博士可享受人才房奖励和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对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市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优先选拔;服务满5年后,从中选拔一批调任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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