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强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宣传,生动展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特举办“森林城市•绿色家园”摄影主题大赛,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县林业局承办单位:县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范围在本县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全体市民。 三、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2、作品评审时间:2017年6月1日至10日 3、公布结果时间:2017年6月13日 四、参赛组别大赛分为“相机艺术摄影”和“手机随手拍”两个竞赛组别。其中,“相机艺术摄影”的参赛作品包括单反相机、卡片相机拍摄创作的高画质相片,“手机随手拍”的参赛作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设备随拍抓拍的普通画质相片。 五、作品内容作品须紧扣“森林城市•绿色家园”这一主题,深刻把握“绿”与“家”的紧密结合,生动展现森林与城市、绿色与人居的和谐发展。具体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创作: 1、林城共建,美好家园。要展现广大干部群众撸起袖子苦干实干,建设森林城市的生动场景,描绘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共建美好家园的壮美画卷。 2、生态和谐,魅力家园。要突显森林与城市的和谐相融,反映山水林田湖一体共建、协调发展,聚焦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城乡一体的城市风貌。 3、民生福祉,幸福家园。要体现城乡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林”的美好生活,聚焦广大民众乐享森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彰显森林城市提高生态福利、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成效。 六、技术要求 1、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文件为JPEG格式。其中,“相机艺术摄影”作品要求尺寸不低于1200×1800像素(或大小在5MB以上),“手机随手拍”作品要求尺寸不低于640×480像素,且大小要在3MB以下。 2、参赛作品均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真实性的原则,仅允许对图片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的调整,禁止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须保留作品的EXIF原始信息。 3、“手机随手拍”参赛作品,若用相机等其他工具拍摄或经过电脑深度加工制作,将被取消在该组的参评资格,使用外接镜头等手机附件也须在作品介绍中注明,另外,此组别不接受全景、拼接的摄影作品。 4、参赛者提交的摄影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或通讯地址。作品经专家评审入围后,由县摄影家协会通知领取奖金,并填报《作品登记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和作品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并在“承诺保证”栏中亲笔签名。 七、评选程序由县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上报县绿化委,经报批通知其领取、填报《作品登记表》后,领取奖金并广泛发布。 八、投稿方式摄影参赛作品需《作品登记表》统一发送至县摄影家协会(联系人:董恺,电话:05997836723,电子邮箱:fjscsyj@163.com)。 九、奖项设置个人作品奖分相机艺术摄影、手机随手拍等两个类别,即相机艺术摄影类20幅、手机随手拍类30幅,其中相机艺术摄影类优秀作品奖,每幅奖励人民币200元,手机随手拍类优秀作品奖,每幅奖励人民币100元。 十、成果应用获奖作品揭晓后,主办方将在本县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刊登获奖作品,并举办获奖作品展;将本县获奖作品上报市绿化委,经筛选后收录到《“森林城市•绿色家园”—南平市2017森林城市摄影集》,同时上报参加国家林业局、省绿化委关于2017年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的评选活动,获奖奖励仍归作者个人。 十一、版权界定参赛者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产生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十二、上报国家获奖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央媒体和网站上宣传刊发,并在2017森林城市座谈会主题摄影展中展出,同时收录到《“森森城市•绿色家园”——2017森林城市摄影集》。 (一)相机艺术摄影类: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手机随手拍类: 一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县绿化委对获奖个人再按照名次给予奖励,分别是国家林业局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如遇手机无法下载附件,请用电脑登录(http://www.fjscnews.com/2017-03/24/content_25272.htm)下载作品登记表。 |